本报讯(全媒体记者蒋长顺通讯员蔡欣胡琳)近日,湖北省检察院制定出台《湖北省检察机关人工智能辅助刑事办案运行指引(2026年版)》(下称《指引》),从运行原则、场景应用、运行管理、保障措施四个方面,对该省各级检察院在刑事检察办案中人工智能技术的规划、建设、应用、管理活动进行全面规范,聚焦司法亲历性落实、司法规律遵循、司法责任界定等重点方面,通过细化场景应用规范,做实“人主机辅”原则,明晰人工智能辅助工具定位,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实操指引。
《指引》强调,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当遵循坚持安全可控、坚持客观公正、坚持“人主机辅”、坚持司法责任制、坚持司法办案规律、坚持重在应用等基本原则。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能够实现卷宗、文本、表格识别以及案卷文书结构化解析,全方位赋能全流程办案业务;通过系统设置功能模块,满足电子阅卷、案卡回填、案件速览图等刑事检察办案的核心及特色场景应用。
《指引》要求,要从系统建设、算力资源、系统优化、流程管控、安全保密五个维度实行分类管控,统筹推进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规范落地、高效运转、安全可控;要从运行监测、成果保护、培训宣传、理论支撑四个维度,配套健全支撑保障机制,推动系统广泛应用、迭代升级。
据悉,湖北省检察院于2025年4月被最高检确定为首批智能化建设试点省份之一,目前已完成刑事检察20余个罪名一审公诉辅助办案智能体研发,并在全省推广试用,累计辅助办案过万件,受到一线检察人员认可与好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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